7月22日,辽宁海域伏季休渔期海蜇专项捕捞正式开启,全省沿海近300艘渔船投入捕捞作业,海上船舶活动密度骤增,辽宁海事局发布海蜇捕捞商渔船通航安全提示。
海上从业人员重点关注以下通航安全要求——
这些水域严禁布设渔具、开展捕捞作业:
▲禁止在商船主航道、定线制水域、船舶锚地、港池范围内从事捕捞、养殖作业,不得在上述水域设置各类碍航渔具。
▲请勿在航道、常规商船航路随意抛锚;如遇紧急险情必须抛锚避险,第一时间向就近海事交管中心报备锚泊位置与船舶动态。
▲渔业作业尽量远离通航航路、锚地、码头作业区,主动为过往商船预留安全通航空间。
渔民捕捞作业牢记三点——
通讯保持畅通:全程值守VHF16频道,主动向过往商船告知作业范围、航行动向,提前协商避让。切勿抢越商船船头、横穿大型船舶视觉盲区。
瞭望不能松懈:航行、锚泊、收放网全过程保持正规瞭望,确保驾驶台有持证船员在岗,不要长期依赖自动舵。按规定开启号灯、显示号型,遇到雾等低能见度天气,及时加强声光警示。
谨慎选择作业位置:优先选择航道外划定渔业区域开展捕捞,渔具布设远离商船习惯航线;收放网前仔细观察周边船舶动态,必要时暂停作业避让过往大型船舶。
商船船员途经渔船密集区提高警惕——
加强戒备、强化瞭望:航经渔船密集水域务必提高警惕,必要时船长亲自值守。开航前开展风险研判,充分预判渔船横穿航道、渔具缠绕螺旋桨等隐患,提前制定避让预案。
多手段监控周边船舶动态:综合运用目视瞭望、雷达、AIS跟踪周边渔船,通过VHF沟通避让意图,严格遵循“早、大、宽、清”避碰原则,与渔船保持至少1海里安全会遇距离。
完善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商渔船碰撞应急预案,遇到渔船突然抢航、渔具漂移侵占航道等突发状况,第一时间采取有效避碰措施,并及时上报海上搜救中心。
严守海上航行法规:全程保持正规瞭望,规范开启号灯、悬挂号型,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国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指引》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专项捕捞期间辖区水上通航秩序安全稳定,辽宁海事联合多部门整治船舶违法与航道碍航渔具,依托VTS远程管控船舶航行,增派海巡艇现场巡航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全力守护渔民平安收获夏日第一网鲜味。
(记者 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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