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验收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2024〕15号)和《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验收方案的通知》(辽土壤普查办〔2024〕25号)要求,2025年7月14-18日,辽宁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省级验收工作。省级土壤普查内业技术专家与市、县土壤普查内业技术专家共同组成验收专家组,分别对全省87个县(市、区)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进行验收。相关市、县土壤普查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相关内业测试化验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验收期间,专家组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验收方案》要求,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视频、查阅资料、审核数据、质询交流和质量核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重点对内业检测工作过程的规范性,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逻辑性,县域成果编制数据质量报告和数据集进行了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县级自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内业测试化验省级验收意见。经综合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辽宁省87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省级验收。
下一步,辽宁省将按照专家组验收意见,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夯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基础,确保真实准确掌握全省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按时有序推进成果编制工作,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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